• 诉求人: 康**
  • 诉求编号: 171359
  • 诉求时间: 2022-04-0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流浪汉长期留置内环北路凉亭

荆州区荆北路工行巷与内环北路交汇处的景观凉亭长期有一名流浪汉留置,安全和卫生问题严重影响周边居民,请民政部门管理一下。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4-06 13:0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4-06 16:5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民政局】
  • 2022-04-08 16:34 【荆州区 民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4-08 16:34 【荆州区 民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2-04-08 16:34 【荆州区 民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2-04-08 23:27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荆州区 民政局
回复详情   经现场勘查及东城街道调查,流浪人员叫沈少刚,男,出生于1964年12月,南门社区居民,2019年12月经荆州区残联上门为其鉴定为精神二级残疾,后为其申报特困对象,现每月领取特困金1440元。东城街道办事处及南门社区工作人员多次到内环北路沈少刚临时居住点,劝导其搬离此处回到家中居住,本人不同意,且不愿意去福利院。属长期习惯在外流浪的人员。我们将及时督促社区与其亲人联系,进一步做通他的思想工作,让其尽快回家居住或入住福利院。
回复单位   荆州区 民政局
回复详情  

经现场勘查及东城街道调查,流浪人员叫沈少刚,男,出生于1964年12月,南门社区居民,2019年12月经荆州区残联上门为其鉴定为精神二级残疾,后为其申报特困对象,现每月领取特困金1440元。东城街道办事处及南门社区工作人员多次到内环北路沈少刚临时居住点,劝导其搬离此处回到家中居住,本人不同意,且不愿意去福利院。属长期习惯在外流浪的人员。我们将及时督促社区与其亲人联系,进一步做通他的思想工作,让其尽快回家居住或入住福利院。

补充评价

既然是精神二级为何不采取强制措施?周边居民的安全卫生问题怎么处理?做不通工作就放任流浪人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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