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147936
  • 诉求时间: 2021-03-2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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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改造免税

绿化村棚户改造区域内,单位福利房,当时交了一万多元办房产证,拆迁时上交了。2017年拆迁时通告说缺一个证要扣除拆迁款的10%,由于没有土地证到账时少了10%的房款,拆迁时选择的惠园的房子,现在要办房产证,去拆迁办开免税证明,拆迁办说原有的房子没证不能免税。请问,原本上交了为何现在又说没有证?原本有房产证现在为什么不能免房产证的税?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3-22 17:5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3-23 08:5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税务局】
  • 2021-03-23 15:05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021-03-23 15:45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沙市区 住建局 〗。
  • 2021-03-24 09:29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2021-03-24 10:31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沙市区 住建局 〗。
  • 2021-03-25 09:29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沙市区政府 〗。
  • 2021-03-26 17:31 【市直部门 沙市区政府】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3-29 15:25 【市直部门 沙市区政府】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沙市区政府
回复详情  

绿化村棚改项目指挥部答复:经核实诉求人提及的房屋属于原荆州市荆江轮船公司的破产企业资产,诉求人仅拥有该房屋使用权证房。该房屋因纳入2017年棚改征收范围,原荆州市荆江轮船公司与刘昌惠先签订房改协议,而后我绿化村棚改指挥部才能与刘昌惠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该房屋系原荆州市荆江轮船公司单位自管房,故不能享受同产权房一样减免相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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