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杜**
  • 诉求编号: 134171
  • 诉求时间: 2020-07-2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我属于什么人

本人69年生,先天性肢体残疾。无任何生活来源。多次在e线民生反应情况,本人现有糖尿病,和痛风,因为没有钱,没有在医院住院治疗过,我这情况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7-27 08:08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7-27 10:1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民政局】
  • 2020-07-27 10:15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荆州区 民政局〗。
回复单位   荆州区 民政局
回复详情   经调查:杜忠红,男 ,1969年3月出生,现年51岁,离异,家庭生活成员2人,与儿子一起共同生活,杜忠红本人患痛风,糖尿病,没有病历诊断书,肢体残疾四级,2017年9月繁荣街拆迁获得补偿款394887元,2018年在荆西小区购买一套还迁房83.26平方,共计270000元,剩余补偿款124887元,诉求人杜忠红口述说补偿款394887元与哥哥两个分配,自己分的300000元,其余部分94887元转于哥哥名下,没有任何证明资料。儿子杜厚俊在稻花香餐馆打零工,没有提供工资证明。
鉴于杜忠红无法提供拆迁款分配协议及儿子收入证明,杜忠红虽然肢体四级残疾,但并不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且年龄正在劳动能力范围内,儿子30岁也正是劳动能力范围内。按目前提供的证明材料核算,该家庭已经超过城市最低保障标准,不能申报城市低保。特此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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