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鲁**
  • 诉求编号: 132733
  • 诉求时间: 2020-07-0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将违章建筑出租导致现在拆违民众利益受损

我在2015年承租了荆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运营中心管辖范围内五一路兴盛街的一个车库,签约时并不知道此处无证,四年多时间荆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运营中心只签过两次合同,但是实际每个季度都有专门房管员催收租金。没有出现过恶意欠租等行为。承租时内部环境极差,我们进行了装修,荆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运营中心知情,并未有人提出过异议,四年间有管理层来视察过,当时表示我们把这里搞的很好。然而在2020年疫情刚刚解封就接到社区居委会通知我们这里要拆,曾多次与荆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运营中心协商赔偿或者置换等事宜,但本单位一拖再拖,没有任何交代,直到居委会通知我们一定要拆我们主动询问才知道,荆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运营中心早有决断,不赔不置换,说他们也是受害者。现在居委会下强拆通知,我们多方投诉无门,我们是最终受害者,由于我们家庭条件很差,无力承担此次拆违带来的伤害,而且居委会多次了解过我的家庭情况,并未造假,只希望相关部门能为我们申诉,要求合理赔偿!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7-06 11:2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7-06 16:3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城管局】
  • 2020-07-06 16:42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沙市区 解放路街道办事处〗。
  • 2020-07-07 16:15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07-09 09:55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7-10 14:42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07-10 15:33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详情  

鲁先生,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了解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将违章建筑出租导致现在拆违民众利益受损的问题,我局收悉后,及时到有关部门了解并回复:您租赁的房屋属兴盛小区配套车库,于1991年建成至今。且租赁合同上已注明为兴盛车库,合同租赁期限为12个月,即从2017年6月1日起至2018年5月30日止,该户租金交到2019年底止。

     因社区改造建设需要,该车库列入拆除范围。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如因城市建设实施征迁,及不可抗拒因素,本合同自行终止履行,对于乙方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租赁单位无任何理由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积极配合社区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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