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贺**
  • 诉求编号: 123995
  • 诉求时间: 2020-03-3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荆北阳光城文澜公馆不负责任欺骗消费者定房不退定金

阳光城引导客户线上定房,导致房源错误不负责任,签电子认购协议引导非本人代签,线上流程不规范,协商难拒绝退房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3-31 14:58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3-31 17:3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04-02 11:31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4-02 11:31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04-03 12:19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市直部门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详情   客户刘先生与业主贺女士系夫妻关系,贺女士(以下简称“该客户”于2020年2月28日向我司缴纳20000元定金,认购我司开发建设的荆州文澜公馆项目1栋-2-1901号房(以下简称“该房屋”),并于2020年3月15日通过我司对公账户缴纳部分首付款人民币50000元,后因家庭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该客户拒绝履行认购书约定的签约及后续付款义务。该客户与我司签订的认购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致,双方应严格按照认购书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且经了解客户夫妻双方均为房地产销售人员,拥有专业的房地产知识,熟悉房地产销售各项流程,具备识别认购书.条款的专业能力,不存在我司销售与宣传不符的情况。
补充评价

首先阳光城销售人员明知认购书不是我本人签字的情况下引导代签,作为地产营销人员法务部是肯定有培训过没有相应委托是不可以代签的,然而营销人员不仅没有按正常流程反而还误导别人代签,知法犯法,不具备有合同履行约束以及法律效应,而且属于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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