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秦**
  • 诉求编号: 78188
  • 诉求时间: 2018-10-0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商家拒开发票

2018年10月7日晚上在沙市区红星北路琉璃月餐厅就餐,结账是合计餐费是268元,因为之前在团购网上花9.9买一个一张满200元减100元的优惠卷,所以实际结账的时候,只需要向商家支付168元就可以了。但是在结账后我向商家提出开发票时,商家以团购优惠卷了就不能开发票为理由,拒绝开票。请问这样合理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10-08 21:19 网友【秦**】提问,等待处理。
  • 2018-10-11 16:3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税务局】
  • 2018-10-16 11:12 【沙市区 税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税务局
回复详情  

根据征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我局已对琉璃月餐厅工作人员进行了发票使用办法的宣传学习,商家已对诉求人开具了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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