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m**
  • 诉求编号: 146204
  • 诉求时间: 2021-02-1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学生补课行为

尊敬的纪委领导,本人反映公安县教育局和高中学校无视疫情防控指挥部命令,擅自更改放假(推迟到腊月二十四)和开学时间(提前至到正月十二),更有甚者年前全县几所高中学校组织学生大规模补课行为(一中,三中,车胤高一,高二学生均有补课),并且以家长委员会名义收取补课费,严重违反当前疫情防控规定,以上行为到底是公安县教育局对管辖学校违规行为的熟视无睹,还是各个学校对上级主管部门行政命令的阳奉阴违,这么大的违规行为作为主管部门不可能不知晓,是不是上级文件仅仅是个形式,下级单位是否也可以为所欲为,并以各种名义违规收取费用,给老师乱放津补贴,从而增加老百姓负担,疫情当下,普通老百姓更穷,请纪委介入明查处理乱收费和不遵守防控指挥部规定的行为!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2-18 01:28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2-18 08:2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教育局】
  • 2021-02-25 10: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公安县 教育局
回复详情  

你好!

收到你反映我县部分高中学校未按规定时间放假的信访件后,县教育局立即组成工作专班进行了调查,现回复如下:

1.一中、三中、车胤中学等校2021年寒假放假时间均为2月4日,严格遵守《荆州市教育局关于全市学校疫情防控和2021年寒假工作的通知》(荆教办[2020]9号)中“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晚于2月4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放假”的相关规定。

2.一中、车胤中学等高中学校作为标准化考场学校,2021年春季学期将要承担全县中考、高考以及湖北省2021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三场考试占用时长共计将达10天之久。2021年春季学期时间较往年要短,为了高一、高二学生的学习时间得到保障,在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好转的前提下,根据《荆州市教育局关于全市学校疫情防控和2021年寒假工作的通知》(荆教办[2020]9号)中关于各县(市、区) 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放假时间的规定,经慎重研究后,决定将高一、高二到校时间提前到正月十二,以补足高一、高二学生春季学期的学习时长。

3.经查,一中、三中、车胤中学等高中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违规向学生收取任何补课费用。

此复

 

 

公安县教育局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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