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132607
  • 诉求时间: 2020-07-0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医保,参保信息查不到

我是今年五月在长港路的医疗保障局办的新生儿医保,工作人员给我办了,然后叫我到人社局办的社会保障卡,还告诉我今年不用交钱。我想问的是在网上查社保卡,社保卡显示有效,但是为什么查不到医保参保信息,缴费信息查的到,缴费为0,缴费起止日期从2020年4月到2020年12月,这对新生儿有影响吗?到了今年十二月份怎么缴费?在农业银行的缴费窗口也查不到新生儿的信息!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7-04 12:4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7-04 17:1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医保局】
  • 2020-07-06 15:14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沙市区政府〗。
  • 2020-07-07 19:17 【市直部门 沙市区政府】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7-09 10:03 【市直部门 沙市区政府】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07-09 12:24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沙市区政府
回复详情  

区医保局答复:根据《荆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荆政规【2017】3号)第十三条第一款:“城乡居民实行年缴费制,集中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2月底。城乡居民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在校学生原则上以学校为单位集中进行参保登记缴费。”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待遇享受时间。城乡居民在集中缴费时间缴纳次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城乡基本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在3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自缴费之月起3个月(含缴费当月)后享受缴费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跨年)。

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在当年参加市内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新生儿可在其父母任意一方参保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免缴当年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次年以新生儿本人身份参保缴费。”的规定,咨询人的新生儿参保信息是正确的,并且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次年以新生儿本人身份参保缴费,每年9月1日至次年2月底缴纳次年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我局工作人员已与咨询人电话联系并详细解答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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