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齐**
  • 诉求编号: 204598
  • 诉求时间: 2024-06-28
  • 办结时限: 4个工作日
  • 处理状态: 办理中
单位不给买社保,离职之后能否要求补缴

我去年3月份在王家港路某厂上班一年多也不给买社保,因为不买社保原因离职,现在能否要求补缴上班期间社保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06-28 14:0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06-28 14:5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经开区 公共服务局】
  • 2024-06-28 14:54 【经开区 公共服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06-28 15:42 【经开区 公共服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经开区 公共服务局
回复详情  

我单位工作人员于6月28日联系诉求人,已告知诉求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诉求人可携带身份证原件 劳动合同及工资流水至我单位书面投诉,我单位将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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