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雷**
- 诉求编号: 204486
- 诉求时间: 2024-06-2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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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跟踪信息
- 2024-06-25 13:58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06-25 14:3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教育局】
- 2024-06-26 16:12 【沙市区 教育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06-26 16:15 【沙市区 教育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教育局 | |
回复详情 | 您好!2024年秋季中小学非起始年级招生(即转学插班)将于8月21日(8:30—11:40,14:30—17:00)在区教育局现场登记,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安置入学。登记时请监护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房产证明(因返乡、随迁等原因申请就读的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沙市城区具有独立房产,其房产办结日期为 2024年5月31日,未交房的新建小区不能作为入学房产依据)。 无房产的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沙市辖区的六个月以上的属地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一年以上沙市区社保证明、经商或务工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务合同等,工商营业执照持有人需是监护人本人)、近3个月水电使用凭证。因城区学位容量等原因,荆州区、开发区、文旅区、高新区、公安县埠河镇及沙市乡镇未在沙市城区购房居住者子女不得在沙市城区公办学校申请就读。 2.户口簿及监护人身份证。 3.国网学籍号。 4.成长手册或已完成上学期学习证明材料。 5.出生证。 不接受不具备在沙市城区就读条件的学生转学插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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