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203696
- 诉求时间: 2024-06-0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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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03 11:1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06-03 11:2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
- 2024-06-04 09:12 【市直部门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06-06 11:01 【市直部门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4-06-06 16:27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 江陵县分局 | |
回复详情 | 2024年6月3日至6月5日 ,我分局执法人员不定时的白天昼夜对沿江产业园企业进行巡查,经查反映情况属实。我分局针对该情况采取如下做法:一是严格依法查处。对荆州市时洁塑业有限公司立案查处,拟处罚款2.4万元;对湖北福泽欣油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金瑞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责令整改,要求湖北福泽欣油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新建设污泥暂存间;湖北金瑞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污水站污水收集池、厌氧反应池等池顶采用拱形玻璃钢板密封,同时建设15米高排气筒,并要求两家企业于6月10日前完成整改,目前两家企业已停产整改。后期联合工作专班将采取四不两直、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加大对重点监管企业的巡查和问题跟踪监管,如发现企业限期整改不到位,将依法处理。二是落实智能化监管。加快推进化工园区大气监测微站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对四气(CO、SO2、NO2、O3)、两尘(PM2.5、PM10)、气象五参(温度、湿度、风速、风向、气压)等多项参数监测,并将数据接入江陵县化工园区应急指挥综合平台,实现远程监测,远程警示,污染源严格防治的目标。通过空气微站实现监测与监管协调联动,24小时对大气污染进行监管。目前,化工园区已完成26个大气监测固定微站的建设(其中区域VOCS电子围栏5个,扬尘监测站5个,恶臭气体监测微型站16个),另有2台大气监测移动微站已进入采购程序,后续将根据实际需求在化工园区建设大气监测固定微站,对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实现全覆盖,进一步强化园区恶臭气体溯源的能力。三是坚决全面整改。依据《2024年荆州市环境重点监管名录》要求,督促荆州市新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对废气在线监控设备补充甲苯、甲醇、丙烯醛监测因子,并尽快实现与省生态环境厅联网;对于未按要求建设自动监测、未按时与省厅联网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贯彻落实《关于开展荆州市2024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指导荆州市新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福泽欣油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对未按规定及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下一步,我县将按照工业源废气治理方案,推动完成年度整改任务,并将于近期聘请有关专家入驻,邀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我县工业园区敏感点进行监测,协同推进精准治污,确保重点任务全面整改销号,同时进一步压实部门责任,建立常态监管和定期会商机制,及时分析研判和解决问题,确保我县工业源大气治理取得长效。办理单位: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江陵分局,联系人:张东方,联系电话:18071291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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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府部门的及时响应点赞。希望政府部门要主动履职,不是我们老百姓反映了就动一动。今天早上6点多钟的时候毒气又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