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汪**
  • 诉求编号: 199445
  • 诉求时间: 2024-01-2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投诉沙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不作为

本人12月31号在沙市区园林路与江津路交汇处海港海中鲜海鲜广场就餐,工作人员强烈推荐一条老虎斑,说是当天已卖几十条,只剩最后一条。本人点餐后,几分钟商家就上菜了,结果我发现那条鱼还在鱼缸里 。商家解释是上卓客人退单的鱼。本人现点称重的海鲜,居然随便弄一条不知是死是活的来凑数。本人就此事投诉至沙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居然说经过调查。商家管理存在问题,但是不违法,请问市场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作为工作人员有知情么?本人再三强调我只是去荆州市旅游,工作人员说的两点就是,第一,商家只是管理有问题,不违法。第二,让我找时间去沙市区管理局当面调解处理。再请问,在沙市区市场管理局工作人员心中,只有哪一种情况才叫违法。本人可以提供全程录音文件。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01-23 12:1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01-23 16:1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 2024-01-24 10:26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01-30 10:25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4-01-30 10:28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回复详情  

中山所工作人员于2024年1月29日电话联系投诉人,告知商家同意全额退款529元,投诉人表示接受,和商家达成和解一致。

补充评价

文不对题,答非所问。果然作风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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