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e**
- 诉求编号: 198103
- 诉求时间: 2023-12-0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3-12-08 16:59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12-08 16:5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医保局】
- 2023-12-11 14:47 【公安县 医保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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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公安县 医保局 | |
回复详情 | 您好,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十七条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享受医保待遇,不得重复享受,您本次医疗费用已经通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报销后,不能再次享受城乡居民保险待遇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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