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197275
- 诉求时间: 2023-11-1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荆州区草市社区紫金花园小区53号门前用锥桶占用公共道路,屡教不改为哪般?
办理跟踪信息
- 2023-11-11 13:2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11-11 15:0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东城街道办事处】
- 2023-11-13 07:40 【荆州区 东城街道办事处】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11-15 16:05 【荆州区 东城街道办事处】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3-11-15 17:59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 荆州区 东城街道办事处 | |
回复详情 | 草市社区工作人员到紫金花园小区53号,对业主进行宣传、劝导,引导其尽量避免占用公共占地,她表示以后会多多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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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劝导有什么用呢? 占用公共区域的行为本来就是违法行为,依法行政处罚就是了,劝导没有任何威慑力,你给他罚款500元,看他还占不占用? 而且周边几户都开始学他,学他占用空地,这样的行为非常容易引发冲突和纠纷,你们行政机关为何不予处罚?是在包庇违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