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裴**
- 诉求编号: 190642
- 诉求时间: 2023-05-1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 2023-05-11 09:1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05-11 11:3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05-12 15:12 【松滋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05-12 15:12 【松滋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 松滋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一、回应诉求及依据 1、未参保人员的养老金待遇无法估算。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相关规定,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诉求人未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无法估算退休时养老保险待遇。 2、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根据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待遇计发办法,养老金由月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标准+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总金额÷养老金计发月数;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2006年1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3、诉求人裴大婷目前未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无法估算待遇,现举例说明:李某,性别:女,参保时间2007年5月,2022年4月到达退休年龄,参保缴费年限15年,年缴费基数百分之六十。根据鄂人社函【2022】209号文计发办法退休待遇计算如下:基础养老金:(5859+3558.17)/2×15×1%=706.29,个人账户养老金:39570.55/170=232.77,月基础养老金:706.29+232.77=939.06,此数据仅供参考。 二、处理情况及处理意见 工作人员在接到信访诉求件的当天与当事人进行了电话沟通,询问了基本情况并对反映的问题及其文件依据进行了解释。诉求人对解答情况表示理解并满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