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网**
  • 诉求编号: 188671
  • 诉求时间: 2023-03-2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社保补缴追溯有2年时效吗

未按基数足额缴纳社保,医疗说补不进去了,养老说有效期2年,只能补2年内的。社保属于行政征收范畴,不是行政处罚,为什么社保局说有2年时效,请相关部门解答疑虑,如果这样企业不是可以不依法缴纳,反正最后只补2年养老,员工权益如何保障

办理跟踪信息
  • 2023-03-24 22:2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03-25 09:4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03-27 15:22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03-28 08:59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03-28 17:03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03-30 10:47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3-04-07 09:00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电话联系当事人,告知荆州市社保服务中心已于当事人解释相关政策,本人也已知晓并对答复意见满意。

依据鄂人社发〔2019〕27号文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实际缴费基数不实,在缴费所属期2年追溯期内由个人或单位提出申请以及社保经办机构稽核受理的,允许补缴基数差额,补缴起止时间不早于2011年7月1日,超过2年追溯期申请或稽核的,不允许补缴基数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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