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99543
- 诉求时间: 2020-01-0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关于农民购房取消农村户口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1-05 23:45 网友【李**】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1-06 16:1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公安局】
- 2020-01-09 09:08 【公安县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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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公安县 公安局 | |
回复详情 | 市、内外城镇区域迁入到农村区域的申报材料: 1、申请人持户口本、身份证,提交落户书面申请;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属继承、赠予房产的,应先办理过户手续或产权公证); 3、其他实际务农迁回原籍的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等确权证书; 4、村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情况和村民代表同意落户的证明及公示照片; 5、责任民警提交书面调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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