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徐**
  • 诉求编号: 97974
  • 诉求时间: 2019-12-0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物业不为,主抓收费

中开金沙阳光小区自第一批入住起已经3年有余,物业公司一直就是该公司下属物业公司把持着。3年来重来未公布过收支情况,私自出租地上车位和公共区域用于广告摊位。3年来小区环境绿化情况极差,无任何娱乐设施。还已每年1.5元/平收取物业管理费。小区地下车库只卖不租,地上公摊区域收停车费,小区物业的行为已经引起大部分业主的怒火,由于小区一直未成立业主委原会,也没有更换物业的权利。该下去物业收费不合理,不能让业主享受该有的权益。希望政府部介入调查是否存在官商利益链。我联系诸多业主准备成立业主委员会,我为党员代表,希望区政府能帮助我们尽快成立业委会,这样才能更好的监督物业。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12-07 19:33 网友【徐**】提问,等待处理。
  • 2019-12-08 14:5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9-12-09 09:44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9-12-17 12:30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关于您反映金沙阳光小区车位的问题,经调查了解,该小区地上车位为规划车位,地下车位开发商未移交物业公司。关于物业公司未公示收支情况,我们责令物业公司按相关规定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业主提供良好服务,物业公司承诺按要求处理,为业主做好服务。如您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请来电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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