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赵**
  • 诉求编号: 93545
  • 诉求时间: 2019-09-0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大同湖复兴包装厂未付工资

2019年9月3日,本人及配偶到大同湖复兴包装厂上班,工资按天支付,由于本人及配偶不适应工作环境,于9月6日工作三天半后离职,当时的招聘人员乌小姐和大同湖复兴包装厂魏经理都口头承诺过后会将工资打入卡中。可当我离开后,其电话又通知说没有工资。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个答复。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9-09 16:14 网友【赵**】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9-09 16:2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9-09-12 17:36 【洪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9-09-12 17:36 【洪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9-09-13 20: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洪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经查,赵女士与其他3名工友于9月3日入职,9月6日突然突然辞职,并未提前报备,导致该公司流水线停工半天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目前该公司与赵女士间矛盾加深,该公司正通过司法途径要求赵女士赔偿,大同湖政府和人社部门正协调矛盾中。
补充评价

以上答复与事实有很大出入。首先,离职前向魏经理和乌女士报告了,他们并未对此提出异议;其次,协商了工资与支付方式;离职1天后,魏经理来电告知,没有工资支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才投诉。我们农民工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