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田**
  • 诉求编号: 91415
  • 诉求时间: 2019-07-3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低保无故减少,求解决

以前720一个月,现在变成240一个月,7月低保无故减少,本村有的人老有所养无病无灾的全额低保发放,本人多种疾病在身,家里二老年迈体衰还在拼命做事维持我的基本药物开销,生活条件低下,我就想问问,什么样的条件才有资格享受低保政策?家庭条件比我们好的可以享受,无病无灾的可以享受?真正需要的为啥无法享受?国家政策是不是我们这种无权无势的人来说就是奢望?我希望政府能够照顾体谅我们这些无依无靠的人,后网络时代我们也可以网上问问大家,怎样才能比那些条件好的人更有资格享受低保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7-31 12:26 网友【田**】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7-31 17:2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民政局】
  • 2019-08-05 16:42 【江陵县 民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9-08-05 16:42 【江陵县 民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江陵县 民政局
回复详情  

根据《江陵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清理核查的通知》(江民政发〔2019〕9号)文件精神,秦市乡人民政府开展了对在保对象的清理核查,经入户调查,对您家庭收入进行了核算,您父亲田同芪打临工年收入13000元,自家责任田7亩,其中6.5亩以100元/亩/年流转给本村村民种植,年收益650元,剩余0.5亩自种年收入570元;家庭合计核算年收入14220元;按差额补助核算方法“(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月收入人均纯收入)×家庭人口”算出您家庭保障标准为240元/月。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