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裴**
  • 诉求编号: 82577
  • 诉求时间: 2019-01-2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吾悦广场未达到施工进度要求就取得销售许可证并开始对外销售

据悉吾悦广场已于2019年1月21日取得销售许可证并开盘销售,但直至2019年1月25日上午,现场9号楼实际进度才施工至4层。按照政府部门要求现场施工形象进度需要达到楼栋总楼层四分之一要求才能取得预售许可证并对外销售。请相关部门核查。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1-25 11:17 网友【裴**】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1-25 15:1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房产局】
  • 2019-01-29 15:17 【市直部门 房产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9-01-29 15:17 【市直部门 房产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房产局
回复详情   按《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条件之一“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从吾悦广场提供申报预售的资料看,符合预售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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