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彭**
  • 诉求编号: 75064
  • 诉求时间: 2018-07-3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农村户口买房补贴政策

我和我老公结婚后一起买的房,在荆州新天地,当时因为是合法夫妻,签订购房合同时,就我一个人签的名字,其实也是属于我们两个的,房产证也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我们的房子是在购房补贴政策那个时间内,只是我的户口是非农业,我老公户口的是农业,(因为大学的时候妈妈跟我转出去后又转回来就变成了非农业),政策说只要是夫妻双方其中一人是农村户口都可以享受这个补贴的,请问那我们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7-31 16:52 网友【彭**】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7-31 17:5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房产局】
  • 2018-08-02 16:01 【市直部门 房产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房产局
回复详情  

凡农民工和农民在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及荆州文旅区、华中农高区(不含各区所辖乡镇)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且于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备案的,在缴纳房产契税后,可申请购房财政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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