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74469
- 诉求时间: 2018-07-1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乡镇医院转院到市一医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7-18 15:17 网友【陈**】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7-18 16:2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监利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07-20 08:51 【监利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监利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您所述报销问题,其报销标准在荆州市内标准均一样,在荆州市内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为300元,二级医院为800元,三级医院1200元。荆州市外医院为1800元。其中甲类药品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乙类基本医疗费用(含医用材料):参保人员个人先自付10%后再按甲类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报销。具体报销比例请咨询0716-3300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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