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熊**
- 诉求编号: 62142
- 诉求时间: 2017-09-2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独生子女证权益得不到落实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9-20 22:36 网友【江**】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9-21 17:4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卫计局】
- 2017-09-26 09:54 【江陵县 卫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09-26 09:54 【江陵县 卫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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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江陵县 卫计局 | |
回复详情 | 熊永兵先生:您好! 您的诉求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第三十四条第五款之规定,对独生子女家庭,在发放扶贫贷款、社会救济款物以及提供项目、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农村在分配集体福利,调整责任田、自留山、自留地时,独生子女按两个孩子计算份额。如果您的诉求属实,请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当地政府计生办调查核实后,给予解决。普济镇计生主任:朱慧,联系电话:15090838058。江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信访室 办公电话:07164729145 2017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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