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叶**
  • 诉求编号: 54599
  • 诉求时间: 2017-03-0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农村户口在城区购房补贴审核条件的咨询

本人城市户口,2008年在城区购一套商品房,产权归自己所有。2013年结婚,老婆是农村户口,2016年10月份在城区另购一套住房,产权双方共有。申请办理农村户口补贴是,工作人员答复家庭拥有其他房屋不能办理补贴。请问补贴政府文件上说是申请人的唯一住房,2016年新购房产为补贴申请人的唯一房产,2008年购房跟申请人没有关系,也没有财产分割权,为什么不能申请补贴?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3-07 10:51 网友【叶**】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3-07 15:4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房产局】
  • 2017-03-07 17:05 【市直部门 房产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房产局
回复详情  

您好,申请“农民购房补贴”以家庭为申请单位,而非个人。如在申请之日,申请人的家庭除了现在所购买的商品住房外已拥有其他住房,则不在补贴范围之内。政策所限,还请理解和体谅。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