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严**
  • 诉求编号: 48821
  • 诉求时间: 2016-08-2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长期居住在外省市的男方需要办理独生子女证件

本人,男,户籍地在沙市区中山派出所辖区,长期居住在上海,并与上海户籍的老婆育有一子,双方年龄现在都是41岁。女方已经在上海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现因为男方需要办理户籍迁移至上海手续,上海政策规定需要男方所持的《独生子女证》。请问应该怎样办理?如果资料齐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08-24 16:43 网友【严**】提问,等待处理。
  • 2016-08-29 17:4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卫计局】
  • 2016-08-30 11:02 【沙市区 卫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卫计局
回复详情  

上海的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是夫妻双方只生育了一个子女,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时是发两本《独生子女证》双方各持一本,我省的政策是只发一本。如果你们是原配夫妻,且只生育一子,并已在上海办理了独生子女证,可由你的户籍所在辖区计生办为你出示相关证明。不详之处可电话咨询中山计生办,电话0716-8214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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