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赵**
  • 诉求编号: 40409
  • 诉求时间: 2015-10-1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咨询荆州区新农合

我的爸爸户口是松滋农民,2000年到荆州区太湖农场附近种菜兼打工,而后在太湖农场购买私房地基并做了新房并一直住在太湖,于4年前在荆州区太湖农场购买了荆州区农村合作医疗,今年10月19日在不幸从二楼摔下,脚受伤了,当日住进荆州市五医院,住院时办理了新农合登记,现医院工作人员口头答复:不知道能否报销,虽然新农合是在荆州区购买,但是我老爸户口在松滋,针对这种情况我特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希望能给老百姓一个答复。侯复!

办理跟踪信息
  • 2015-10-19 23:15 网友【赵**】提问,等待处理。
  • 2015-10-20 08:5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卫计局】
  • 2015-10-21 10:26 【荆州区 卫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荆州区 卫计局
回复详情  

只要是我区的参合农民,生病后均可以享受新农合基金补偿。但意外伤害住院,需要通过调查核实后,没有第三方责任人才能报销。我已通知他在医院等调查结果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