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38968
  • 诉求时间: 2015-08-2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白云路加油站安全隐患

荆州市沙市区白云路与金龙路(原大庆路)交叉有一加油站,与居民小区宿舍和荆州城市管理局一墙之隔,路边有铝合金门窗商铺不时有电焊火花四溅,此处的安全隐患政府管理部门是否引起重视

办理跟踪信息
  • 2015-08-25 14:57 网友【张**】提问,等待处理。
  • 2015-08-25 17:4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安监局】
  • 2015-08-27 10:45 【市直部门 安监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5-08-27 10:46 【市直部门 安监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安监局
回复详情  

张先生: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十分重视,2015年8月26日上午我局已安排工作人员前往中石化荆州白云加油站(即您所反映的加油站)进行现场核实。 经核实,该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2009年12月已安装阻隔防爆装置。该站储罐区共有3个油罐,分别为1个15M3的汽油罐,1个30 M3的汽油罐,1个30 M3的柴油罐。加油站东侧、南侧均为城管局办公楼,西侧为马路,北侧为民用居民楼,其中居民楼一楼为铝合金门窗商铺。 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其中加油站内汽油或柴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指的是“工业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独立的锅炉房等,不包括民用建筑物内的灶具等明火”。因此,此处铝合金门窗商铺的电焊火花属标准中所指民用建筑物内的明火。经现场测量,加油站较近一侧的埋地油罐与铝合金门窗商铺的间距为9米,对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油站采用阻隔防爆技术改造安全距离核定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管三函【2013】181号),此处间距符合目前法规标准要求。 除此,我局还就此加油站安全问题约谈中石化荆州销售分公司负责人,形成以下意见: 1、中石化荆州销售分公司负责在今年内完成该加油站的油气回收系统的安装,减少加油及卸油过程中油气分子的逸散。 2、中石化荆州销售分公司加强对站内及临站周边的安全检查。 3、由中石化荆州销售分公司向省公司进行专题汇报,尽快制定白云加油站的改造升级计划。

希望以上回复能解决您的疑虑及担忧,并感谢您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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