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勇**
  • 诉求编号: 30345
  • 诉求时间: 2014-09-1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转业士官安置政策咨询

领导:您好!我是一名入伍即将满16年的士官,爱人和小孩于2012年因买房在沙市区入户,今年年底我拟计划转业到沙市区。在入伍期间我还荣立过二等功,请问: 1.沙市区转业士官安置政策? 2.我是否符合安置条件? 2.去年和今年一般安排在那些部门和单位?是否有编制?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4-09-12 18:46 网友【勇**】提问,等待处理。
  • 2014-09-13 12:5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民政局】
  • 2014-09-15 16:56 【沙市区 民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4-09-23 10:29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民政局
回复详情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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