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平**
  • 诉求编号: 30228
  • 诉求时间: 2014-09-0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交管局三大队十中队执法不规范,且选择性执法

我驾驶鄂D9JR01,于9月7日16点10分左右在红星路与北京路交汇处的东南角的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紧靠人行道边缘停放,也是微型两厢车,车身很短,该转角处人行道很宽,未妨碍行人通行。我停车时,一辆交警的制式警车停放于红星路路口由南向北方向右转车道的路边(不知道交警这样算不算违法停车),车号是鄂D8327警。我停车时,该警车没有任何制止我停车的意思表示。虽然红星路与北京路交汇处的人行道上长期有大量汽车停放,俨然就是一个合法停车场,但是我还是有点不放心,在车里还坐了10分钟,在这10分钟内,交警也没有过来制止。期间有一辆崭新的农用小货车经过,由于未上牌,一名白腰带协警还下车拦截了农用车,收走了驾驶证,协警收驾驶证时,我的车与他近在咫尺,他也没有任何此处不能停车的表示。我想那应该是可以停车了,便下车离去。15分钟后回来,车上便被贴了违法停车告知单。我有几点疑问:1.北京路与红星路交汇处(东南角)的人行道上,长期随时都有大量汽车停放得密密麻麻,很容易给人错觉这里就是一个合法的停车场,交警为什么不在此处设立任何提示,平时也不严格管理,让这里长期就是大量汽车停放??是不是就希望让人误以为这里是合法停车场,然后交警就可以时不时来挑几辆车照相捞一笔?? 2.如果是交警没来就算了,既然交警来了要执法,那就严格执法,不要选择性执法!!我把车停到这里,就是去对面的红桃K订位置。对面的红桃K,湘妹子,食家庄等餐馆门口,都停满了车,餐馆的员工还站在路上不断向来往车辆招手示意将车停在门口以招徕生意。我在订餐期间,没有见到这些餐馆门口的任何一辆车被贴罚单。红星路东侧的人行道比西侧宽,东南角转角处就更宽。东侧的人行道行人完全可以轻松行走,西侧的人行道上已经停起了两排车,靠近餐馆的人行道内侧停一排,靠近马路的人行道外侧再停一排,把行人通道已经完全堵死。西侧的人行道也没有施划停车泊位,且对行人通行的危害更大。可是交警为什么不处罚这些停在餐馆门口的车,却要处罚停在东侧未对行人通行造成妨碍的车??这一点我非常奇怪!!是不是餐馆给交警交钱了??当时红星路与跃进路交汇处的众多洗车店门前的人行道上横七竖八停着一大堆车辆,也无一被处罚。这是不是典型的选择性执法???!!这一点也是最令人不满和气愤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不严格执法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查处。我强烈检举交管局三大队十中队不严格执法,选择性执法,停在餐馆门前的车没有一辆被处罚,并且放任餐馆员工继续招徕车辆违法停放在餐馆门前的人行道。 3.既然当时是白腰带协警拦截农用车,而不是黑腰带正式交警拦车。我也高度怀疑跟我贴罚单的也是白腰带协警。所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上写的执法主体都是交通警察,协警并不是法律法规中提到的交通警察,是否有对违法行为取证和处罚的资格?? 4.为什么鄂D8327警就在眼前,我停车时不制止,在车上坐了10分钟也不来制止,我刚下车一会返回就被贴了罚单??驾驶员在现场时不责令立即驶离,故意等驾驶员走了,造成法律上所说的“驾驶员不在现场”的情形以便于处罚???那么多比我车身大的三厢车,SUV等都没有处罚,专找我这个车身最小的微型两厢车处罚???穷人好欺负???就像农用小货车不挂牌就被你们拦下一样,那些不挂牌的奔驰,宝马,奥迪,保时捷从你们面前开过,你们连屁都不放!!! 5.我的违法停车告知单上处理地址、电话都没有填,最后落款的日期也是空白。这样的违法停车告知单规范吗??连接受处理的地址、电话都没有,我怎么接受处理??再说这是不是变相剥夺了“行政处罚法”赋予当事人及时申辩的权利??你连最后落款的日期都不填,我从哪一天起的3日后15日内来接受处理???这样的极不规范的违法停车告知单是否具备法律效力???综上所述,交管局三大队十中队的这次执法疑问百出。强烈要求撤销这次违法记录,或者给予警告处罚。我本来以为这里是停车场,你警告我一次,我以后也就知道不停这里了,也能达到效果,警告处罚也符合“湖北省实施道交法办法”第69条关于违停的处罚规定。如果交警执意要罚款,我只能深深地质疑交警执法的目的!!!!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14-09-08 00:06 网友【平**】提问,等待处理。
  • 2014-09-08 10:3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交管局】
  • 2014-09-09 09:45 【市直部门 交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4-09-12 11:57 【市直部门 交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4-09-22 10:29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交管局
回复详情  

网友您好:关于投诉“交管局三大队十中队执法不规范,且选择性执法”的问题,市交管部门非常重视,责成专班进行了认真调查,并与反映人刘先生进行了电话联系,回复如下:

1.经查实,当天刘先生所驾驶的鄂d9JR01小轿车停放在北京路红星路口人行道上没有泊位的地方,且当事人不在现场,确属违法停车。

2.与刘先生取得联系,邀请其查阅违法证据照片,查阅照片后,确属违法停车无异议。


3.针对刘先生提出“交警选择性执法,只照他的车不照别人的车”的问题,我们向反映人展示了当天和刘先生的车一起违法停放的所有车被照相的照片,并希望以后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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