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徐**
  • 诉求编号: 29810
  • 诉求时间: 2014-08-2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这家物业有点牛

同样居住在德馨园小区的业主,享受的物业服务却截然不同,真是巨大的讽刺。 每天凌晨2点左右,德馨园物业公司就将二期的路灯全部关闭,伸手不见五指;而一期的路灯却是灯火通明,大家都搞不懂这是什么意思!你说节约用电吧,为什么关一片,开一个片?你说路灯线路不同吧,难道不能改迁同一条线路吗?更何况德馨园小区曾经发生过数次被盗事件,主要是因为保安人员薪资过低而直接造成人员流动频繁,再则整个小区监控几乎半数处于瘫痪状态,实时监控基本是形同虚设!眼看正近年底,小偷蠢蠢欲动,这黑灯瞎火的无疑会更小偷行窃提供便利,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更不可理喻的是,全市哪一座小区还有这种做法?哪座小区晚上不开路灯?哪个小区的业主享受的路灯待遇还不一样?难道一期的业主里面有大人物得罪不起,二期的业主都是无权无势的小市民,把你们的路灯关了,也不怕你兴风作浪?物业公司想节省经营开支可以理解,但是不能以牺牲业主利益的为代价啊!更不能容忍的是物业公司居然区别对待业主!这种不地道的做法令人十分费解!十分气愤! 这家名为“荆州市德馨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资质证号为:荆物管字第0063号;资质等级为:暂定。也就是说该物业公司根本不具备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等级。更重要的是该物业公司一直以来极不规范,主要行为如下: 1.发生数次被盗案件; 2.物业保安频繁更换; 3.擅自占用公共道路施划停车泊位进行有偿租让; 4.小区门店大部分出租给餐饮行业,对小区环境造成损害; 5.至今未成立业主认可的业委会(之前曾经公布过所谓的筹委会,但是人员构成、利益代表性均缺乏公正性、广泛性、代表性;业主自主的选举产生又阳奉阴违不予支持......)。 大家都在质疑这家物业公司是否具备合法、合格的经营资质?职能部门又是如何在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的呢?哪部国家法律规定物业公司的资质等级可以无限期的是“暂定”?面对如此开展“服务”的物业公司,作为监管部门你们将如何作为,业主们拭目以待。 根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资质审批部门不予批准: (1)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 (2)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的; (3)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 (4)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 (5)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6)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7)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8)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不按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的; (9)与物业管理招标人或者其他物业管理投标人相互串通,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10)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投诉较多,经查证属实的; (11)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 (12)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 (1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办理跟踪信息
  • 2014-08-25 12:06 市直部门网友【徐**】提问,等待处理。
  • 2014-08-25 16:1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房产局】
  • 2014-08-27 15:12 【市直部门 房产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4-09-02 09:54 【市直部门 房产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4-09-02 16:12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房产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我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德馨园小区已于2013年成立业主委员会并报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科备案。2013年该公司物业资质等级由暂定升为三级资质。该小区地面停车位仅有20多个,完全不能满足该小区业主停车需求。为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小区部分业主向物业公司申请并经小区业委会讨论研究,同意在小区公共道路临时规划12个停车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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