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专**
  • 诉求编号: 29560
  • 诉求时间: 2014-08-1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参战退伍军人的优抚金问题

我是埠河人,八二年退伍的:.在退伍的时候是带病历档案退伍的,按国家政策可以接月领玷取一点优抚金,但我同时又是参战部队退伍的。请问这两则是同时可u拿两份优抚金,还是只可领取一份优抚金呢?请知情部门给予回答。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4-08-16 15:36 市直部门网友【专**】提问,等待处理。
  • 2014-08-16 16:2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民政局】
  • 2014-08-18 11:15 由【市直部门 民政局】转办给【公安县民政局】
  • 2014-08-18 15:51 【公安县 民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公安县 民政局
回复详情  

15927881318 来电手机主:你好!你咨询的问题,我局经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来电人,何从轸,男,生于1960年3月,家住埠河镇七台村寺村三组。现享受有参战人员待遇,如查询带病回乡档案或要求享受待遇,由本人向乡镇民政办提交书面申请,准备2寸彩色照片4张,并留下联系方式。

已享受优抚对象其它补助待遇又符合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补助条件的,按就高不就低的标准只享受一项补助。其他问题,请咨询民政局优抚科,电话:5237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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