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周**
  • 诉求编号: 2714
  • 诉求时间: 2011-09-0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开发商的意愿难道就大于我们业主利益吗?

市长: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和回复!谢谢!我们一直想用正规正当的途径解决问题。我们买房的目的是要拥有房屋,诉求的目的同样是确定拿到房屋。如果现在走司法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结果我们仍然拿不到房。多位律师说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购房合同是不能生效的。只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生效,法院才会判决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我们才可以拿到房。
市长,我们是遵纪守法的公民,一心想安稳的生活,买房拿到房是一生的大事。现在该项目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导致我们无法正当维权。我们多次诉求,但问题总没有解决。我们现在想了解清楚:所谓行政执法部门对开发商违规预售房屋行为的查处过程,实际也就是督促开发商完善手续的过程,这个过程要多久?也就是说该项目办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间要多长?
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4-05-15 09:25 通过审核2014-05-15 09:25:14
回复单位 e线民生栏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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