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179436
  • 诉求时间: 2022-08-1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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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用人单位高温作业

星期一气温达到41度,请问用人单位也是正常上班吗?也没有发什么降温水之类。高温持续作业一个个中暑了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8-15 14:1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8-15 14:5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08-16 10:04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8-16 10:04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降温费的发放条件及标准为:

发放条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2元。执行时间为6、7、8、9四个月。如该市民符合上述发放条件,用人单位拒不发放,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据到荆州区劳动监察大队现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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