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熊**
  • 诉求编号: 168080
  • 诉求时间: 2022-01-2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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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占有福利院老人财产,

我的爷爷是个五保户,住在洪湖市福利院,福利院以各种理由说不让我门见而且老人的财产在福利院院长手里,还说爷爷的财产是属于福利院所有,爷爷想把钱自己拿着福利院的院长各种理由不给爷爷,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1-27 22:0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1-28 09:5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民政局】
  • 2022-01-29 17:07 【洪湖市 民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1-29 17:07 【洪湖市 民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洪湖市 民政局
回复详情  

诉求人熊芬的爷爷赵道新为洪湖市社会福利院供养对象,实为没有任何亲属或血缘关系的邻居。赵道新老人现年龄84岁,原住洪湖市新堤办事处新闸村,2018年作为特困供养对象入住洪湖市社会福利院,2021年3月,赵道新老人在新闸村分得土地补偿金1.5万元,由新闸村村长张叙平和主任李芳将现金送到洪湖市社会福利院,考虑现金的安全,赵道新老人同意由市社会福利院代管。

2022年1月22日,自称赵道新养子的新闸村民到福利院要赵道新田地补偿金。赵道新老人称范为松从未对自己履行赡养义务,也从未表示将该款给范为松,而一直决定将该款给侄子赵忠新、赵忠华。

2022年1月28日,由赵道新侄子赵忠华与范为松外甥女熊芬协商,同意以赵道新老人的意见处理该款。在新闸村领导李芳和福利院领导李红见证下,在赵道新老人房间由赵道新老人将现金1.5万元交给侄子赵忠华,由赵忠华以立下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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