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万**
  • 诉求编号: 167567
  • 诉求时间: 2022-01-1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关于缴纳维修基金需提供面积差协议的疑问

我于2017年5月购置福渝观澜国际房产,2021年2月开发商通知可以办理房产证,这时被告知测绘面积少了0.56个平方。

开发商工作人员只提供一种面积差协议处理方式,即“不作任何补偿”。

所以业主至今未与开发商面积差处理问题达成一致。

通过司法途径,已2021年12月获得终审判决书,法院查明了事实,判定开发商应补偿面积差款项。

另外房屋实测面积,有开发商盖章的权属证明为证。

现在的问题是,开发商工作人员要求我们缴房屋维修基金后才给我们房屋全额发票。而我在办理房屋维修基金的时候,被工作人员告知必须要有面积差补充协议,否则无法办理缴费。(和我面临一样情况的有7名业主,一起打官司的)

至今我们都无法缴纳维修基金,进而无法缴纳契税(契税需要全额发票,开发商不给),更加不可能办理房产证。

请问当开发商拒绝提供补偿的面积差协议的时候,是不是所有业主就该认栽?不要任何补偿?为了办房产证就必须牺牲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院裁判书难道不能算作一种协议?如果只是需要买卖双方对面积的确认,那么开发商盖章的权属证明已经可以证明,作为业主,我也是认可了这个面积差事实。在办理缴纳维修基金时能不能作一下变通?

因为过错方是开发商,但是办不了房产证最直接的受害人就是业主。

因为司法途径耗时长,现在申请强制执行还需要时间过程。维权的同时,我们也想早点办下来房产证。恳请相关部门予以解决!我们只是想顺利缴纳基金、交房屋契税,早点办房产证。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1-17 13:2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1-18 15:5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01-19 14:58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2-01-19 15:15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需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权属证明到荆州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维修资金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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