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正**
  • 诉求编号: 1572
  • 诉求时间: 2011-06-0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荆州区公积金办事处违规办理公积金贷款

荆州市荆州区公积金办事处违规办理公积金贷款。对于二套房首付房贷按30%办理。荆州监狱职工将在今年七月团购商品房439套,(荆州区新南门外郢都景苑),此房属于荆州监狱职工购买的二套房。早在1999年,荆州监狱职工均已在单位购有住房一套(每人都有房产证),地址是荆州市荆州区荆南路3号。荆州监狱财务规划装备科与荆州区住房公积金办事处做了大量的工作后,荆州区住房公积金办事处对于此次职工购房,仍按30%的首付办理,对此,荆州监狱已经下文通知,有明文可以证实。荆州区住房公积金办事处已派人于5月份到荆州监狱,对职工进行了资格审核,并为每名职工办理工行贷记卡一张。但是,按照国家规定,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为应50%。请问,荆州区公积金办事处为什么要违规办理?为什么荆州监狱的职工可以享受比社会上的老百姓更低的首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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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e线民生栏目组
回复详情 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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