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欧**
  • 诉求编号: 144927
  • 诉求时间: 2021-01-2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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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的情况下错失失业补助金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错失申请失业补助金的最后日期,请问还有补救机会吗?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1-22 08:1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1-22 14:4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1-01-26 16:29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1-26 16:29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2020年1月22日下午4:39分荆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援助与失业保险股工作人员与欧阳涛电话取得联系,详细告知了申领失业补助金的条件: 依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保生活稳岗位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23号)文件精神,失业补助金申请受理对象为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含失业保险缴费不足一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参保失业人员),申请受理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过了申请受理期限则没有办法补救,只有以后重新就业再失业后申领失业保险金,累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欧阳涛表示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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