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曹**
  • 诉求编号: 139518
  • 诉求时间: 2020-10-1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还迁房是否可进行预告登记?

咨询法律问题:想购买一套还迁房,然后说五年后才会发不动产登记证。为了保障将来物权的实现,想办理房屋的预告登记。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说证都没有怎么预告登记。可是,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所以,这个还迁房能不能预告登记?有没有法律途径来保护物权的实现?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10-15 15:3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10-15 15:5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司法局】
  • 2020-10-15 17:11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0-10-16 10:06 【市直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的问题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经电话与诉求人沟通,诉求人欲购买还迁房一套,但原权利人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现咨询能否办理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2.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87条规定,申请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交:(1)不动产转让合同;(2)转让方的不动产权属证书;(3)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4)其他必要材料。诉求人现无法提供转让方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符合办理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的条件,不能为其办理登记。3.已告知诉求人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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