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135205
  • 诉求时间: 2020-08-1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物业公司与开发商都是互相占股且在同一个新建小区

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相互占股,且都在同一个新建小区,物业被选为前期物业,与开发商签署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这种情况对业主来说不公平,物业既是开发商,又是物业服务,选聘前期物业是否招标还是协议方式竞选?程序是否合规?物业既是开发商又是物业服务企业,明显对所有业主合法权益有失公允。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8-10 14:3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8-10 16:3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08-12 11:42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8-13 15:35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关于您反映金源世纪城选聘民发物业是否通过招投标手续等问题,经查阅备案资料,金源世纪城项目于2014年9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湖北民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该小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于2014年10通过主管部门备案。如您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请来电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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