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汤**
  • 诉求编号: 134495
  • 诉求时间: 2020-07-3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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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到退休年龄,社保未满15年

母亲今年满55岁,按灵活就业人员自行缴纳社保9年,因不足15年,现无法领取退休金。请问,若不想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可否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可办理,需携带什么证件前往何处办理?社保退缴返还额度是多少?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7-31 12:13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7-31 14:4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0-07-31 15:17 【洪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7-31 15:17 【洪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洪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无特殊原因,社保个人账户不可提前支取,即不可退保。社保只有符合以下条件的,才可以退保:1、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2、参保人因故死亡(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3、参保人出国定居(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4、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当事人需要持身份证和社保卡到社保大楼1楼东厅申请退保,退保金额根据诉求人账户储存额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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