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庄**
  • 诉求编号: 133146
  • 诉求时间: 2020-07-1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请问政府部门拆迁我的门面房合理吗?

我1998年花20000买的门面房,如今政府拆迁只赔付7999元,按每平150算(包含5000奖金)98年买的划1500一平方。我们对面的2000年买的门面房花7.5万卖的,如今卖70~80万,后面河边买的门面1000元也是赔7999,请问这个赔尝合理吗?(我们这边跟河道阻水没有任何关系)说我们是违章建筑,这房子又不是我自己私人搭建,也是开发商和政府一起修建的我们才买的。买了二十多年装修都修了几次了。

我就靠这店养家糊囗过生活,门面拆后只给个临时板房让我们继续做,夏天热冬天冷怎么办,街上门面又贵,租又租不起,一年到头搞个房租。希望有关部门给个说法门面房拆迁是怎么赔付的,希望给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结果。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7-10 21:4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7-11 08:5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信访局】
  • 2020-07-13 16:06 【江陵县 信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7-13 16:09 【江陵县 信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07-13 16:54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江陵县 信访局
回复详情  

信访人您好:为了改善资市镇西干渠沿线环境,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荆州市西干渠系统治理工程(江陵段)建设协调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2020年8月31日前资市镇完成西干渠古堤至平渊段两岸施工平台违章建筑拆除和整治区域内的树木砍伐清理、坟墓迁移。对象反映的滨湖路商户门面房位于资市镇南桥旁西干渠大堤上,在拆迁范围内,反映情况属实。因对象反映的房屋在资市镇西干渠系统治理工程的整治区域内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在大堤上的房屋必须拆除,镇政府考虑到集镇整治区域内需要拆迁的商户都有一定的经济损失,给予每个商户按楼房200元/平方米、平房150元/平方米、简易房80元/平方米、棚3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偿,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除的商户给予每户5000元的奖励和每间房屋500元的搬迁补助,对于需要门面继续进行经商的拆迁户,镇政府搭建了临时板房,你可以申请门面进行过渡性安置。希望您为了提升资市人居环境、建设美丽资市出一份力,积极支持工作。

补充评价

这个赔付一点都不合乎情理,都是自己一派的官官相互,都是狗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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