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132053
- 诉求时间: 2020-06-2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因姐姐户口一起不能申请低保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6-27 16:5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6-27 17:0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民政局】
- 2020-06-29 10:58 【公安县 民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6-29 10:58 【公安县 民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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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公安县 民政局 | |
回复详情 | 陈文兵先生: 您好,您所反映的信访事项,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与您电话沟通,您担心姐姐离婚户口回迁娘家后影响您申请低保,其实能否享受农村低保主要是以家庭年人均收入为依据,再结合本县农村低保标准来计算,“家庭年人均收入”减“本年度低保标准”,结果高于标准的不予救助,结果低于标准的给予救助。按根据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年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荆政办发[2020]9号)农村低保标准是从2019年的每人每年5700元调整为6100元。因此,您能否享受低保需要经过甘家厂乡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对您的家庭人员、收入、财产等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后才能判断您的家庭能否享受低保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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