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杨**
  • 诉求编号: 131363
  • 诉求时间: 2020-06-1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办事推诿,推卸责任

我母亲是长江大学推卸教师,为办理高龄补助,连续奔波两日无果。我于6月12日上午联系沙市区民政局养老科简科长(8100357女同志),简科长办事推诿并无理由挂断我的电话。下午我投诉到荆州市民政局(4108282),接待同志听完情况,联系沙市区民政局后电话告知我可以办理,具体办理人谢科长会联系我。一直到今天6月17日我都没有接到谢科长的电话,于是我主动联系谢科长(8100162男同志)。谢科长接电话后说物理此事,后又说不能办理。我不知道这样的两位是怎样混上干部的、是如何为人民服务的,如果他们的高龄父母在外联系奔波并无法办理的情况,他们有何想法?如何面对?请荆州市人民政府为我们普通的市民做主,清除不为民办事的混事官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6-17 10:19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6-17 11:29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沙市区 民政局〗。
  • 2020-06-17 11:2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民政局】
  • 2020-06-19 13: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民政局
回复详情   已与该老人取得联系并进行沟通,该老人2020年6月到所在辖区社区申请高龄津贴,同时诉求将2020年上半年高龄津贴对其进行补发,按照《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荆政办发〔2017〕40号)文件要求,具有本行政区域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龄在80岁以上,持有效证件均可向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申请。高龄津贴发放时间采取半年发放一次,我们在老人申请前已发放2020年上半年高龄津贴。下半年由社区进行申报后,经核查报批后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发放高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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