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杨**
- 诉求编号: 131363
- 诉求时间: 2020-06-1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办事推诿,推卸责任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6-17 10:19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6-17 11:29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沙市区 民政局〗。
- 2020-06-17 11:2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民政局】
- 2020-06-19 13: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系统提示: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应答,系统自动认定为不满意。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民政局 | |
回复详情 | 已与该老人取得联系并进行沟通,该老人2020年6月到所在辖区社区申请高龄津贴,同时诉求将2020年上半年高龄津贴对其进行补发,按照《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荆政办发〔2017〕40号)文件要求,具有本行政区域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龄在80岁以上,持有效证件均可向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申请。高龄津贴发放时间采取半年发放一次,我们在老人申请前已发放2020年上半年高龄津贴。下半年由社区进行申报后,经核查报批后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发放高龄津贴。 | |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
部门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