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龚**
  • 诉求编号: 112508
  • 诉求时间: 2020-03-1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沙市荆襄河社区

一家三口到公安斗湖堤探亲滞留48天,沙市荆襄河社区不开接受证明,只开返工证明,为什么我的朋友有的已经从下面南平乡镇通过接受证明返回沙市了!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3-10 12:34 网友【龚**】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3-10 15:3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解放路街道办事处】
  • 2020-03-12 09:39 【沙市区 解放路街道办事处】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3-12 09:39 【沙市区 解放路街道办事处】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解放路街道办事处
回复详情   投诉人您好!我办于3月11日与您取得联系,得知您户籍及居住地均属荆襄河社区丰泽园小区,为市域内跨县市区人员流动,符合返沙条件。按照申报返沙程序,请您先行提供您在现居住地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体温检测、胸透检测、血像检测无异常),由县级以上指挥部盖章后,交由社区网格员,同时提交您随行人员身份信息,由社区为您办理接收证明。您还需在现居住地出具外地返沙证明,网格员会将表样传您。健康证明、接受证明、外地返沙证明齐全后,您就可以在荆易行选择“到达地“办理来荆申请。 滞留在外的日子多有不便,您辛苦了!祝返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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