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褚**
  • 诉求编号: 64604
  • 诉求时间: 2017-11-2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农村社保缴纳问题

请问荆州区农村户口有一次性缴纳9万每月领取社保金的政策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11-26 17:10 网友【褚**】提问,等待处理。
  • 2017-11-27 11:5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11-27 15:23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11-28 17:14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按《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严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严格控制补缴行为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 39号)文件规定:

一、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从参保当月起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情形外,一律不得往前补缴养老保险费。

二、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 5年的,可以按规定延长缴费,不得在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当年对不足15年的年限一次性缴费。

三、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时,应当按照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有关规定执行,对于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不得通过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差额的方式,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算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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