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韩**
  • 诉求编号: 63815
  • 诉求时间: 2017-11-0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新购住房在沙市区落户问题

2017年年底在沙市购买了一套住房,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交房时间是2018年7月,商业贷款已经办完,现在每月正常还房贷。现在想把户口迁回来(户口在外省),到派出所得知与开发商签的合同上有“预售”两字,不能办理户口迁移,必须没有“预售”两个字,可开发商那边说所有的期房都是这样签的合同,房产局也有合同号备案,现在想知道怎么才可以顺利落户?谢谢!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11-06 18:11 网友【韩**】提问,等待处理。
  • 2017-11-07 08:5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公安局】
  • 2017-11-07 09:06 【沙市区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7-11-07 18:44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公安局
回复详情  

咨询人你好,购房入户必须持房产证明或者正式的购房合同原件,持购房人身份证明和入户申请到所辖派出所申请户口迁移。谢谢你的咨询祝顺利。

补充评价

我去开发商那问了,说这个合同就是正式的合同,后期不会换合同,都是不动产交易中心统一的格式,也都有备案,不能算正式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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