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吴**
- 诉求编号: 56769
- 诉求时间: 2017-05-1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医疗农合,医疗机构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5-13 23:21 网友【吴**】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5-24 16:4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05-26 14:37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05-26 14:37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7-06-05 09:00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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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1、对于属于医保范围内的药品,医保局将严格按照医保政策为患者提供结算服务。 2、医院有责任为患者提供质优价廉的药品以满足患者的治疗需求。不能因为国家政策的调整为由推诿,拒收病人。 3、根据该病人反映的情况,我局提请荆州市医保局联系荆州市卫计局,已经圆满解决。荆州区医保患者可以正常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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