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方**
  • 诉求编号: 141618
  • 诉求时间: 2020-11-2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东源物业公司强行扣费问题后续与反馈

1、前期反映问题编号(140184)新东源物业公司强行扣取物业管理费:处理部门答复由业主委调查确定应退还业主多交物业费的企业后进行追偿

2、前期反映问题编号(140665)物业公司强行扣费请监管部门后续处理:处理部门答复向人民法院提起讼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前期反映问题编号(141229)关于物业公司的监管:处理部门答复业主应按物业企业进驻开展物业服务工作时间开始缴纳物业服务费

4、请问业主在2018年度应缴物业费已经全额缴纳并未少缴一分,业主在2020年3月交纳的费用发票上明显是2020年度全年物业费,为何任由东源公司扣取2018年已经缴纳部分费用?发票请见附件图片

5、监管部门如何监管物业公司退回强行扣取费用?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11-20 16:39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11-20 17:1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11-24 09:33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11-26 16:01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11-26 16:08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关于您反映新东原物业费用被强扣的问题,根据我们调取的相关资料,新东原物业公司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经与您本人电联系已派代表来我单位对于此问题进行沟通,对于该问的裁决建议业主通过司法部门或仲裁部门处理。如您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请来电联系我们!

补充评价

监管部门对物业的交接未做任何监管,在强行扣费事实属实情况下,一推了之。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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