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赵**
  • 诉求编号: 132763
  • 诉求时间: 2020-07-0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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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农村户口,在外地打工,申请回家建房

我的爸爸妈妈是松滋洈水镇农村人,两个人都是农村户籍,2000年左右外出打工,之后在荆州买了1个房子,现在老两口想回松滋老家申请建房居住养老。

以前2000年左右外出打工时,老家的房子和责任田转给了村里的一户人家,由于我爸爸妈妈外出务工20余年,供养子女读书,就没有回洈水镇村里建房子;现如今我的爸爸妈妈上了岁数,以前的老房子也转给了别人,责任田也转给了别人,像这种情况,我爸爸妈妈能否向政府申请,分1个宅基地建房。

盼复!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7-06 17:2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7-07 12:1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住建局】
  • 2020-07-09 14: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 2020-07-14 16:00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松滋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0-07-14 16:09 【松滋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7-15 09:38 【松滋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松滋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详情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出租、出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及其他地上建筑物,戓将住宅改作他用的,不得申请使用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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